新衣服,用来过年穿的。
沈美云摆手,“不用了,我去烤个火,一会你帮我去生产队问下,谁家姑娘有做棉袄了,帮我买一件。”
“钱不是问题。”
见她拒绝,李大河也没勉强,瓜田李下,他是男同志,嫂子是女同志,对方穿她的衣服,确实不怎么好。
他想了想,先给沈美云倒了一搪瓷缸的热水,“先捂着。”
“我去生火。”
沈美云自然没有不答应的,一杯子热开水喝下去,整个人都温暖了起来,在加上面前红彤彤的火焰。
让沈美云冻的僵硬的四肢,也慢慢有了热度。
李大河朝着她招呼后,便去了生产队借衣服了,不一会就拿回来了一件棉花袄子,“对方就穿了一次,说是借你穿几天,不用钱。”
借棉袄的是知青点的洪桃。
洪桃之前接了曹志芳的点,在金六子那拿货了以后,走街串巷的卖,如今日子明显可见红火了起来。
起码不再像是前两年那般发愁了。
沈美云知道是洪桃的,也没客气,直接穿了起来,“你怎么想起来去知青点借衣服了?”
她都没想起来。
李大河抓抓头,脸色微微发红,“嫂子,你觉得洪知青怎么样?”
他没读过多少书,只会做饭和养猪,但是洪桃不一样,她识文断字,还会做生意,为了两个女儿,拿命去挣钱。
不管任何时候看到对方,对方脸上总是洋溢着精神。
这是闷瓜蛋子李大河所没有的。
沈美云穿上棉袄,身上顿时暖和了几分,“你喜欢洪知青?”
李大河立马摇头,红着脸小声道,“我只是好奇她,嫂子,你可别这样说,败坏人家姑娘的名声。”
这还不是喜欢是什么?
只是提了一句,就怕对方受到了伤害。
沈美云失笑,打趣他,“就只是好奇?”
李大河咧着嘴,老老实实道,“最开始是好奇,觉得她一个女同志,既在公社挣工分,偶尔还来我们养殖场卖猪草,平时还出去做生意卖东西,我就很好奇,她一个女同志,怎么有使不完的劲。”
好奇了过后,知道的越多,也就越觉得洪桃的命苦。
若不是嫁错人,又哪里像是如今这样?
别的知青都离开了前进大队,她还在这里苦熬着。
沈美云听完,眼睛亮晶晶道,“还有呢?”
她这把一八卦,李大河就不好意思了,“嫂子,你说我把她娶回来怎么样?这样她就不用这般辛苦了。”
沈美云,“你只是单纯的想拯救她于水火?”
这个问题太过尖锐。
李大河犹豫了下,他抓头,扭捏地承认,“有好感,她干活的时候脸色红红的,眼睛亮晶晶的,我觉得很好看。”
“那就是有喜欢了。”
沈美云给他出主意,“你可以去问下洪桃的意见。”
李大河,“嫂子,你可以帮我问吗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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