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曼只好手忙脚乱地打包搬家,临时搬到一个学姐租的公寓里暂时借住。
离开的那天,碰巧电梯偏偏又坏了,值班的门房小哥吭哧吭哧地帮她把箱子搬到了楼下门口。
林曼不好意思,要掏钱给他小费,小哥连摇头带摆手地拒绝,说宿舍管理办公室给林曼出了个不公平的难题,他替他们道歉。
所以,那个让人恼怒灰败的下午,在林曼的记忆中,多了那么一丢丢的温情。
俗话说屁股决定脑袋,只有屁股坐稳了位置,才有精力去做诸如作业、报告什么的脑力活动吧。
于是,林曼决定从第二天开始,便把“找房子”放在了比学习、考试还要靠前的重要位置。
毕竟,学姐现在和男朋友住在一起,自己这个突然出现的电灯泡,肯定会给人家的二人世界添麻烦。
林曼在学联和同城华人的群里都发了寻租启事,还在去亚洲超市买菜的时候,把门口的免费中文报纸通通拿一份回来,在分类广告里拿着红笔勾勾画画地找房。
可是,这里针对学生的公寓,多是开学的时候就签了合同的,等林曼这个时候打电话过去问,多半都是“早租出去了”的答复,还有的更不厚道,专往人伤口上撒盐地加一句,“你早干嘛去了!”
当然还有一些风景好、条件佳、社区高大上的地方还有空房,可租金也都高得吓人。
林曼的消费观念还固执地停留在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的阶段,任何价签都要先乘以七再想,这么算下来更是心惊肉跳。
很快,她身边的好几个人都知道了,林曼现在饥不择食地找房子,絮絮叨叨地快成了祥林嫂。
一天,跟同学吃饭的时候,她无意中又提起来租不到房子的苦恼,一副愁眉苦脸。
这时,旁边一个并不太熟的男生插话,说认识一个教会的老太太,正好家里有空房间,地段很好,也安全。
他介绍说房东因为主要想做慈善,所以愿意以很低的房租租给学生,要履行圣经里面的“爱你的邻人”。
林曼一听,大喜过望,顾不得详细考虑,立刻问他什么时候能去看房子。
那个男生倒也干脆,说马上就可以啊。
于是林曼想也没想就跟他走了。
这个人没有车,带着林曼坐公车、换地铁,七拐八绕,把林曼直接转晕,彻底迷失了方向。
等从地铁出来的时候,天已渐黑。
外面的街景十分陌生,林曼忽然有些警觉,但还没有完全死心,问那个男生到底还有多久才能到。
对方看了看表,“哎呀这么晚了,真不好意思,我先请你吃个饭吧,吃饱了再过去看房。”
林曼越来越感觉不对劲,忙说不用,今天算了,她要先回去了。
那个人又坚持了一会,看林曼态度坚决,只好说,“这里你不熟,我送你回去坐地铁。”
林曼看了看周围来来往往的行人,心想他恐怕不敢真的做什么。
再说,她确确实实被绕晕了,现在自己肯定找不到回去的路。
到地铁站之前,那个男生好像有些歉意,特意去旁边买了两瓶矿泉水,拧开其中一瓶,递给林曼,“对不起啊,让你白跑一趟。”
林曼看他态度好像挺诚恳,忽然又觉得可能误会他了,有点尴尬地笑笑。
她接过来矿泉水瓶子,刚要张嘴喝,旁边突然伸过来一只有力的手臂,“啪”一巴掌,响亮地打在她手上。
瓶子应声落地,水溅了林曼一身。
她“啊”地叫了一声,手背上是五个鲜红的指印,火辣辣地疼。
林曼惊慌地回头,看见的是程嘉煜阴沉的一张脸。
程嘉煜却没有在看她,眼睛冒着火,盯着对面的男生,突然一拳挥了过去,正打在那人脸上。
“你神经病啊!”对面的人嘴被揍歪,一道鲜红立刻从鼻孔里流了出来。
还不等他回手,程嘉煜又是一拳过去,登时把那人打倒在地。
还不解气似的,一脚踩在他肩上,一只手揪着那个男生的衣领,另一只手继续狠狠地往他脸上挥。
地上那人很快鼻青脸肿起来,嘴角渗出血丝,眼窝处似乎也挨了好几下,半个字都说不出来,只剩下了“嗷嗷”的痛叫。
林曼吓坏了,怕程嘉煜闹出人命来,赶紧上前拉住他,“别打了,别打了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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